HSK考试
HSK违纪考生处理

1、 违纪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

(1) 代替别人考试和请别人代考:【终止考试】

(2) 抄袭与提供抄袭帮助:【一次警告,两次终止考试】

考试中观看别人的答题卡或为别人观看自己答题卡提供便利,向其他考生发出有声或无声信号,观看擅自带入考场的材料。

(3) 试图将考试资料带出考场:【一次警告,两次终止考试】

抄写、拍摄、录制试题内容;试图将试卷、答题卡全部或部分带出考场。

(4) 干扰影响他人考试:【一次警告,两次终止考试】

发出声响、动作,明显影响其他考生的考试。

(5) 其他各种不遵守主监考指令行为:【一次警告,两次终止考试】

2、 警告与终止考试

警告:主考/监考口头告知考生其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必须立即纠正,再次发现其考试将被终止。适用于考生轻微违纪行为或尚未构成实质性违纪情况,不必记录在考场记录中。

终止考试:主考对严重违纪或劝阻无效的违纪考生,要收回全部考试资料,告知其成绩将被取消,请其离场。做好终止考试事件的考场记录。

注意:终止考生的考试时,如果会导致考官人身安全或考场内秩序混论,可以允许违纪考生留在考场内继续考试,做好考场记录,汉考国际会取消其考试成绩。

学院地址

中国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明伦街85号河南大学明伦校区

联系电话

0371-22868958

CopyRight 2010-2022 河南大学国际汉学院,All Rights Reserved.   |    技术维护:摩粒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