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河南省政府奖学金、河南大学学校奖学金生及尊敬的导师们:
根据《河南大学2022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暂行办法(修订)》和《河南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8〔114〕号文件)要求,现将年度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审范围:
1. 2022年9月后继续享受河南省政府奖学金和河南大学学校奖学金的学生需参评;
2.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或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需参评;
3.汉语进修生及2022年7月毕业生无需参评;
4.已获批休学的同学学校将参考休学当年的评审结果向后顺延。
二、年度评审内容:
1.学习成绩:考查范围包括本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和第二学期课程期中考试成绩。继续享受奖学金者,其各科成绩须达到“及格”(60分)及以上。
2.汉语能力(汉语国际教育本科国际学生):第一学年结束前(6月10日以前,下同),应达到HSK三级180分及以上;第二学年结束前,应达到HSK四级180分及以上;第三学年结束前,应达到 HSK 五级180分及以上;支持学生提前参加更高级别的HSK考试,如考试通过,可在当年年度评审时使用。
3.综合表现:考查范围包括道德品行、出勤情况、学习/科研态度等方面。继续享受奖学金资格者,其表现评价须为“良好”。
三、对于尚未具有相应级别HSK证书的参评学生处理办法:
1.请学生及时在所在国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的HSK考试(线上、线下考试均可),并将准考证发给班主任。
2.如因疫情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已报名的考试被取消或延期的,请于5月25日以前将考点书面证明(汉语)或汉考国际等官方机构出具的考试取消或延期证明;或汉语水平考试官方网站的退费、延期等证明(截图)发给各班班主任。
四、所有参加评审的同学应按要求参加评审会议并按时提交评审相关材料。不按时上交材料者将被视为放弃参加当年评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享受奖学金资格一年:
1.所修课程未达到学校规定学分要求或考试不及格门数超过所修课程的 1/3 者 :
2.研究生未按培养计划注册选课或成绩出现不合格者;
3.被学校处以校纪处分者;
4.被学校处以学术警告者。
六、被中止奖学金的留学生,可申请自费继续留校学习。中止期满前可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如评审合格,经河南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自下学年起恢复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
1.被学校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2.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
八、评审程序
1.5月16日-5月18日,对参评学生及涉及的相关学院负责人传达评审工作通知,提醒按时提交评审材料;
2.5月19日-6月1日,收集评审材料;
3.7月1日前,完成评审材料整理、评审信息登记汇总,形成初评意见,上报汉学院领导审议。
4.8月30日前,形成评审最终结果并进行公示。
国际汉学院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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