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河南省政府奖学金、河南大学学校奖学金生及尊敬的导师们:
根据《河南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8〔114〕号文件)要求和《河南大学2024-2025学年度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河南大学奖学金)评审细则》,现将年度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审范围:
1. 2024年9月后继续享受河南省政府奖学金和河南大学学校奖学金的学生需参评;
2.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或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需参评;
3.汉语进修生及2024年7月毕业生无需参评;
4.已获批休学的同学学校将参考休学当年的评审结果向后顺延。
二、年度评审内容:
1.学业情况。
本科生和一年级研究生(硕、博)考查本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继续享受奖学金者,其各科成绩须达到“及格”(60分)及以上;二年级以上的研究生原则上应通过开题或者中期考核。
2.汉语能力应达到合格水平。
汉语国际教育相关专业本科生要求:第一学年后应达到HSK(三级)180分以上,第二学年后应达到 HSK (四级)180分以上,第三学年后应达到 HSK(五级)180分。
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其他学科、专业本科生原则上也要求:第一学年后应达到HSK(三级)180分以上,第二学年后应达到 HSK (四级)180分以上,第三学年后应达到 HSK(五级)180分。
支持学生提前参加 HSK 和 HSKK 更高级别考试,如果考试通过,年度评审时有效。汉语国际教育相关专业硕士或博士生第一学年后应达到 HSK(五级)180分以上。
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其他学科、专业硕士或博士生原则上也要求第一学年后应达到 HSK(五级)180分以上。
3.综合表现。
考查范围包括学习态度、考勤情况、行为表现及奖惩情况等。继续享受奖学金资格者,其表现评价须为“良好”。
三、所有参加评审的同学应按要求参加评审会议并按时提交评审相关材料。不按时上交材料者将被视为放弃参加当年评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享受奖学金资格一年:
1.所修课程未达到学校规定学分要求或考试不及格门数超过所修课程的 1/3 者 :
2.研究生未按培养计划注册选课或成绩出现不合格者;
3.被学校处以校纪处分者;
4.被学校处以学术警告者。
五、被中止奖学金的留学生,可申请自费继续留校学习。中止期满前可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如评审合格,经河南大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自下学年起恢复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
1.被学校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2.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
七、评审程序
1.5月20日前,成立评审工作领导组,确认需参评学生名单,征集、核对导师信息;
2.5月30日前,对参评学生及涉及的相关学院负责人传达评审工作通知,提醒按时提交评审材料;
3.6月15日,停止收集评审材料;
4.6月25日前,完成汉学院班子会审议;
5.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评审上报工作,结束年度评审。
6.将河大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通知到学生本人、导师及学院相关负责人。
国际汉学院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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